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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统计局开启统计工作督察新局面

今年以来,鞍山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要求中认清责任,把转变工作作风落到实处,强化监督职责,采取多项措施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以全面提升统计运行效率、数据质量及服务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鞍山市统计局成立督查考核处,配备专职督查人员,抓好本系统的督查落实,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督查格局。

1.明确责任分工。鞍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峰高度重视,对局督查工作责任与人员分工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市统计局副局长陈涛同志为分管领导,总经济师卢桂芳为总协调人代表党组开展工作,督查处负责具体督查工作;二是督查工作既包括上级部门对统计局的督导检查,又包括局党组对各处室的督导检查;三是全局各处室务必按照分工全力配合督查工作。

2.建立工作制度。鞍山市统计局按照督查工作分工与要求,结合统计局的工作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一是先后制定了《鞍山市统计系统督查工作方案》、《鞍山市统计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办法》和《督查事项报告单》,同时建立了处室《月工作计划表》和《月工作计划督查表》作为督查工作遵循和工作规范记录;二是督查处内部建立了《督查要件处理情况登记表》和《督查工作记录表》,作为督查具体工作的记录。

3.主动开展工作。鞍山市统计局面对新工作,组织督查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悉督察工作流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督查工作方法,通过工作实践不断提高督察工作质量。 先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督察办、局党组交办的多项工作任务,同时,按照统计局年度处室、个人工作实绩考核方案,不定期对统计工作内容进行考核通报。

 

(签发人:卢桂芳  核稿人:齐丽娟  撰稿人:钟成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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